澳洲反洗錢反恐融資「第二輪」改革——律師、會計師及物業專業人士在2026年7月1日前必須了解的事項
作者:張[PLACEHOLDER]博士,合規及監管法律高級顧問 | 羅賓信(澳洲)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 | 預計閱讀時間:8分鐘
⚠ 免責聲明:本文章僅供一般參考資料之用,並不構成法律意見。法律及法規經常更新,其適用情況因應個別情況而異。在採取任何行動前,請務必就您的具體情況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羅賓信(澳洲)有限公司對任何人依賴本文內容而作出的行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024年11月29日,澳洲國會通過《2024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修訂法》——這是近二十年來澳洲反洗錢及反恐融資(AML/CTF)制度最重大的改革。修訂法於2024年12月10日獲總督御准,其配套規則《2025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規則》則於2025年8月31日提交國會。
這一系列改革的核心是「第二輪」擴展,將澳洲的AML/CTF合規義務延伸至新的受規管實體類別:律師、會計師、轉讓代理、房地產代理,以及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尤其對於法律界而言,這些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律師行在客戶入職、交易監控及監管申報方面的工作方式——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本文由張博士撰寫,他曾擔任証券經紀商及主要銀行的合規主管,在此以豐富的一線機構合規經驗,解釋這些改革對法律及專業服務機構的實際影響。
一、重要日程
AML/CTF改革——關鍵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2024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修訂法》由國會通過
• 2024年12月10日:總督御准
• 2026年3月31日:現有第一輪實體須遵守更新後的義務;第二輪實體開放登記
• 2026年7月1日:律師、會計師、房地產代理等第二輪實體正式承擔AML/CTF義務
• 資料來源:AUSTRAC;澳洲內政部;Norton Rose Fulbright(2025年8月)
二、哪些法律業務在規管範圍之內?
改革擴展了「指定服務」的範疇。如您的律師行提供以下任何服務,則可能屬於受規管實體:
- 作為法人或法律安排的成立代理人(包括公司注冊服務)
- 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董事、公司秘書、合夥人或受託人
- 協助規劃或執行收購、出售或轉讓公司或法律安排的交易
- 代為持有、控制或管理他人資產,協助規劃或執行物業交易
- 協助組織、規劃或執行公司或法律安排的股票或債務融資交易
重要說明:並非所有法律工作均在規管範圍之內。純粹的法律意見工作、訴訟及仲裁代理、遺囑草擬(不涉及資產轉移)一般不屬於「指定服務」。但若律師行業務中包含上述任何服務(即使只是附帶性的),則可能屬於申報實體。
三、適用的合規義務
| 義務 | 主要要求 | 重要截止日期 |
| 向AUSTRAC登記 | 在開始提供指定服務後28天內,透過AUSTRAC商業門戶完成登記 | 登記自2026年3月31日開放 |
| AML/CTF計劃 | 制定並維護書面、風險為本的合規計劃;須由高級管理層批准;最少每3年審查一次 | 2026年7月1日前到位 |
| 客戶盡職調查(CDD) | 在建立業務關係前核實客戶身份;持續監察 | 自2026年7月1日起 |
| 可疑事項申報(SMR) | 如懷疑交易與洗錢或恐怖分子融資有關,須向AUSTRAC申報 | 持續進行——不申報屬刑事罪行 |
| 門檻交易申報(TTR) | 申報達1萬澳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 | 持續進行 |
| 記錄保存 | 身份核實記錄須保存7年 | 自2026年7月1日起 |
四、法律專業特權——如何互動
- 對客戶進行CDD所收集的資料不受特權保護
- 如識別出可疑活動,向AUSTRAC提交SMR的義務可能與保密責任產生張力——建議在具體情況下尋求法律意見
- SMR「洩露」條款規定,您不得告知客戶您已就或正考慮就其提交可疑事項申報
- 新南威爾斯州律師協會及澳洲法律委員會正繼續就新框架下的法律特權保護爭取清晰規定
五、小型及中型律師行的實際合規步驟
- 第一步:確定您的律師行是否提供「指定服務」——使用AUSTRAC網上資格核查工具
- 第二步:如在規管範圍內,委任內部AML/CTF合規主任
- 第三步:進行洗錢/恐怖分子融資(ML/TF)風險評估
- 第四步:制定AML/CTF計劃——以AUSTRAC發布的《法律行業計劃入門套件》為基礎
- 第五步:實施CDD流程——客戶身份核實、企業客戶受益擁有人查核、持續監察
- 第六步:培訓所有相關員工
- 第七步:透過AUSTRAC商業門戶完成登記(2026年3月31日開放)
- 第八步:建立7年記錄保存系統
六、對跨境法律業務的影響
對於定期處理涉及香港、大中華區及東南亞跨境交易的律師行(如羅賓信(澳洲)有限公司),第二輪改革具有特定影響:
- 跨境交易在AML/CTF目的下本質上屬較高風險——通常需要進行強化盡職調查(EDD)
- 屬於外國政治公眾人物(PEPs)的客戶——例如高級公職人員、國有企業董事或其家屬——預設需要EDD
- 複雜控股架構(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開曼群島基金、離岸信託)將觸發強化審查,必須在CDD階段完整記錄
- 新規定要求識別及核實穿透公司架構的實益擁有人——對多層離岸控股公司而言,這項工作頗為複雜
根據我們在金融服務合規方面的經驗,給有跨境業務的律師行的核心訊息是:現在就開始構建您的AML/CTF框架,而不是等到2026年6月。一個全面的風險為本計劃需要數個月才能妥善制定並融入律師行文化及流程之中。
七、不合規的代價
AUSTRAC已明確表示,在2026年7月義務生效後,將不會對不合規行為手下留情。主要罰則包括:
- 就不遵守AML/CTF義務發出民事罰款令——可達重大罰款金額
- 就特定嚴重失誤(包括未申報可疑事項)提出刑事檢控
- 監管制裁及公開披露執法行動
供參考:2020年,AUSTRAC就西太平洋銀行的AML/CTF違規行為處以13億澳元罰款。雖然律師行面臨的罰款金額規模有所不同,但監管機構的意圖已清晰表明。
八、羅賓信(澳洲)有限公司如何協助
我們的高級合規及監管法律顧問張博士,擁有在主要証券經紀商及主要銀行建立和管理AML/CTF合規計劃的直接機構經驗。我們有能力就律師行、會計師事務所及房地產專業人士的第二輪合規義務提供專業顧問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監管資格評估、ML/TF風險評估、AML/CTF計劃制定、CDD框架設計、員工培訓及協助AUSTRAC登記。
聯絡我們:service@robinsons.com.au 或致電 [PLACEHOLDER]
資料來源:
• 《2024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修訂法》(聯邦)
• 《2025年反洗錢及反恐融資規則》(2025年8月31日提交國會)
• AUSTRAC:第二輪實體義務概要(austrac.gov.au)
• Norton Rose Fulbright:澳洲AML/CTF改革——新紀元(2025年8月)
• 澳洲法律雜誌:AUSTRAC計劃入門套件(2026年3月)
• 首都領地律師協會:AML/CTF專頁(2026年)
